近日,有市民对改变车辆外观的颜色等相关方面存有疑问。
问:周先生准备给自己的爱车涂上一层亮丽的闪电紫,想着等暑假约朋友开车出行游玩时,会比较拉风。但最近有在本报上看到私自将车辆改了颜色不进行报备的话,上路会受到处罚,所以他想具体了解一下变更车辆颜色的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且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选择邮寄或者自取新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行驶证;4、《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应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无需出具纸质委托书)。
业务办理流程
车辆颜色改变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不受理大型车业务)、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不受理大型车、沪C号牌业务)查验通道,交验机动车,并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提交于受理窗口;到付费窗口付费,或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费(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目前,申请人可通过“随申办”APP“上海交警专区”预约车管所办理。
友情提醒
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话,车辆管理部门是不办理变更手续的,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3、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的;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5、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不得办理,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