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交替通行”酿事故 撞上正常通行车辆负全责
发布时间 2025-12-25 作者 交通安全周刊 阅读 45次

记者  杨梅  通讯员  杨颖

在上海的地面道路或是高架道路,两根车道合并时秩序井然的“交替通行”一度被各地网友称为典范。近日在长宁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人无视“交替通行”的指示牌,在车道合流路段与直行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交替通行”应该怎么走?不按规定交替通行又会收到怎样的处罚?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事故案例

事故发生在10月20日,当时石某驾车沿北翟路行驶至绥宁路附近,未按规定交替通行,与直行车道内车辆发生碰撞。

监控视频清晰显示,车道右侧的立柱上挂着醒目的“交替通行”指示牌。石某行驶在第二根车道,需要在此处向左进入第一根车道。石某正前方的一辆白色小轿车顺利变入了第一根车道,按照交替通行的规定,石某应该等左侧车道内原先正常行驶的车辆驶过一辆后再变道进入,然而,石某毫不避让左侧车辆,两车发生碰撞。

赶到现场处置的民警判定,石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且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法规

交替通行既是文明驾驶的体现,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安全提醒】

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有序通行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因此,每一位驾驶员务必精准掌握交替通行的正确操作方法,在实际出行中规范践行

首先,提前预判提前观察道路标识标线,当看到“前方车道减少,交替通行”提示牌时,提前减速并做好合流准备,避免临近合流点突然变道

其次,明确顺序遵循“一左一右、依次交替”的核心原则,即左侧车道车辆驶过合流点后,右侧车道车辆跟进,再由左侧车道车辆接续,以此循环

第三,控制车距合流前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既给后车明确的通行信号,也为自身预留应急处置空间

最后,拒绝抢行即使遇到个别车辆违规加塞,也不要意气用事加速避让或对峙,避免引发连锁事故,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让行,并留存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的快速路匝道、施工路段、路口合流等关键节点,更要牢记“宁等一分,不抢一秒”,自觉遵守交替通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