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已过期一年注销后未满两年时 驾驶人应及早办理申请恢复
发布时间 2025-06-16 作者 记者 梅文婷 梅盛 阅读 42次

近日,有驾驶人对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存有疑问。

问:张先生的妹妹发现自己的驾驶证C照已经过期有段日子了,经确认驾驶证初领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按规定应该在2023年时办理换证手续,但妹妹在2023年上半年就因工作去了国外,上个月才回来,如今自己的驾驶证状态如何,是否还能进行换证,需要哪些操作?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3号令)的相关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年的,且符合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因此,张先生的妹妹仍可申请办理恢复驾驶资格的业务。

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申请办理人所需的材料有:1、申请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5、因驾驶人在国(境)外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需出示护照和机动车驾驶证。

业务办理流程

办理时,申请人携带好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10号楼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或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969号),如果需要参加恢复考试资格的驾驶人,在二分所办理的,考试地点为闵行区庙泾路100号;三分所考试地点为浦东新区沪南公路4777号(近下盐路)北大厅3楼;四分所考试地点为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969号1号楼1楼。因驾驶人在国(境)外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恢复或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恢复(视驾驶证状态而定)。

郊区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到管辖地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提出申请。窗口视情增设拍照等外延服务。

友情提醒

办理时恢复驾驶资格时,应确认不具有记满12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两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在申请时或者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考试合格后核发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核发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受理完成后,需参加机动车驾驶证恢复考试的申请人登录“交管12123”APP,通过“业务中心”至“考试预约”中的“恢复驾驶资格”进入考试预约业务流程,考试预约成功的,请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在预约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如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此次考试成绩将会判定为不及格,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

此外,驾驶证一旦过期,机动车驾驶人仍继续驾驶机动车,那么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拒绝理赔商业保险部分。